湖北省流动人口现状及趋势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03    作者/来源:本站 发布者:宁桃丽

一、引言

流动人口是相对于常住人口而言的特殊人口群体,它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增长十分迅速,从1982年至2020年,中国流动人口数量由657万上升至3.76亿人,我国正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随着制度变革和政策限制的放开,大量劳动力从农村涌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政策和制度变革放开了限制、经济转型和工业化需要大量劳动力、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减少劳动力需求、长期低生育率使新生劳动力减少等诸多因素共同推动了人口的流动,在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的人口分布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人口结构。

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20世纪90年代随着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工人的需求量急剧上升,其人口开始向东部沿海地区流动,特别是广东。内地城市真正的改革开放,则是开始于21世纪以后,当时人口依旧持续外流。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使出口贸易受到了影响,较低的土地及人工成本让很多企业开始向内地迁徙,劳动力需求量开始增加,持续了三十多年的人口外流放缓,从除省会城市外全员负增长到武汉人口增长成为超大城市、四个城市呈现正增长势头。

通过梳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发现湖北省的人口流动正在经历着深刻的转变过程,涉及到年龄结构、流动原因、迁移距离、受教育程度、民族构成等多方面。本文想要借助分析研究湖北省流动人口迁移选择过程的模式,以便进一步较为全面的揭示湖北省人口流动选择过程的机理和规律,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二、现状分析

(一)人口流动保持活跃,流动规模仍将持续增加,波动性增强

从总量看,2000年流动人口为570.26万人,2010年流动人口为723.63万人,到2020年已经增长到1276.42万人。从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看,2000年湖北省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9.61%,2010年为12.80%,2020年达到22.1%(见图1)。

image.png 

图1  湖北省流动人口数及在总人口中的比例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从图2可以看到,3~9岁出现了第一个波峰,反映的是儿童随同父母一同进行流动;16~24岁三条线基本重合,说明该年龄段人口始终是迁移流动的主力; 2020年从30岁年龄往后的人口流动趋势与前两条大致相同,且与2010年的相似程度更高,即同一代人的流动行为随时间推移而基本保持不变,这主要得益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更多人选择留在城市长期定居;43~52岁有一段明显的上升,说明有更多的老年人也在进行流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流动氛围;60~62岁的增长反映的则是老人跟随子女进行迁移流动。

image.png 

图2 湖北省流动人口分年龄人口数量(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二)流动儿童和流动老人的比例增加,流动劳动力相对减少,并出现老化趋势

1.大量留守儿童转变为流动儿童

一方面,流动人口中儿童所占的比例持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表1显示了,2010年0~14岁流动儿童占全省流动人口的比例为9.68%,规模为70.92万人;2020年比例增长到了14%,规模为178.75万人。

另一方面,儿童流动参与率变高了,2000年0~14岁儿童中,流动比例为5.32%,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为8.91%和18.98%,这种变化主要基于流动父母思想观念的变化和流动环境的改善。

由于中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选择向发达地区流动。湖北省是中西部地区第一经济强省,教育水平高,周边如河南,四川等人口大省大量劳动力纷纷选择向湖北流动。但是由于积分入学政策、户籍制度限制以及无法负担居住地较高的生活成本等原因,使流动父母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抚养,不得不使其留在原住地成为“留守儿童”。近些年,随着父母的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认识到“留守”给儿童心理健康和行为性格带来的负面影响,父母陪伴作用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不可或缺,更多人选择带着子女一同流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实施,改善了流动人口的生存现状,《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条例》明确指出,流动人口享有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平等的各项权利,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各方面条件均有大大提升,其随迁子女也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就地医疗。

表1  三次人口普查湖北省流动人口年龄构成



2000年

2010年

2020年



比例(%)

人口数(万人)

比例(%)

人口数(万人)

比例(%)

人口数(万人)

 

年龄构成

 

 

0~14岁

12.67

72.28

9.68

70.92

14.00

178.75

15~29岁

51.51

293.84

41.46

303.75

28.15

359.36

30~44岁

22.86

130.42

28.28

207.17

26.30

335.68

45~64岁

10.53

60.07

16.91

123.87

24.81

316.73

65岁及以上

2.43

13.85

3.67

26.91

6.73

85.89

平均年龄(岁)

中位年龄(岁)

27.73

31.52

34.70

25.15

29.07

32.39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2.流动劳动力逐渐老化

从表1可得,在湖北省总流动人口中,劳动力年龄人口占比从84.9%下降到79.26%;同时流动人口中位年龄由2000年的25.15岁增长到2010年的29.07岁,2020年达到32.39岁;45岁~64岁的老年劳动力人口由2000年的10.53%上升到16.9%,再到24.8%,15~29岁的青年劳动力比例则大幅下降。这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大背景是相适应的,低出生率、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和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是其产生的直接原因。

3.老年人口流动规模持续增长

从表1中可以看出,湖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在2000年为13.85万人,仅占总流动人口的2.43%;2010年占3.67%,规模为26.91万人;到2020年增长到6.73%,规模为85.89万人,相对2000年同比增长520%。流动以中低龄老年人为主,多集中于65-74 岁这一年龄段(约占70%),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其数量逐渐减少,一方面,相比于高龄老年人,低龄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心理适应能力较好,迁移能力、迁移意愿较强;另一方面,由于受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影响,低龄老年人口数量大大高于高龄老年人口,这也导致低龄老年人的迁移数量较多。

(三)人口流动原因更加多元化,“社会型流动”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宜居型、发展型流动增加

1.社会型流动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城镇化快速发展推动人口流动

表2中2000年及2010年数据显示,人口流动原因中始终以经济性原因为主(分别为49.65%、53.29%),而2020年社会型流动比例迅速提高到53.88%,同比增长16个百分点,占据主导地位。

表2  三次人口普查湖北省流动原因构成(单位:%)

2000年

2010年

2020年

流动原因

比例

流动原因

比例

流动原因

比例

学习培训

20.35

务工经商

31.64

拆迁/搬家

29.03

务工经商

20.00

学习培训

17.42

工作就业

27.38

随迁家属

15.62

随迁家属

15.17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

13.61

拆迁/搬家

13.54

拆迁/搬家

11.15

学习培训

12.78

婚姻迁入

9.96

婚姻嫁娶

5.83

婚姻嫁娶

4.57

工作调动

6.01

投亲靠友

4.36

照料孙子女

2.58

投亲靠友

4.80

工作调动

4.23

寄挂户口

1.49

分配录用

3.29

寄挂户口

1.06

养老/康养

1.35

其他

6.42

其他

9.14

为子女就学

1.25

/

/

/

/

其他

5.96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注:务工经商、工作调动、学习培训等出于工作和学习需要进行流动的可以称为经济性原因,其余几类称为社会性原因。从2000年到2010年,经济性原因中少了“分配录用”这一项,而社会性原因则多了“寄挂户口”。到了2020年,“务工经商”与“工作调动”合并为“工作就业”,“随迁家属”与“投亲靠友”合并为一项,又增加了“照料孙子女”、“养老/康养”和“为子女就学”三项指标。

 

在各项流动原因中,学习培训、婚姻嫁娶、随迁/投亲靠友所占的比例持续下降,工作就业表现为先升后降,拆迁/搬家在小幅波动后快速增长,并成为引起人口流动的最主要原因,其他原因占比较小且变化不大。在2020年,因拆迁/搬家进行流动的比例最大,通常来说,人们保守求稳的心理比较明显,主动拆迁/搬家的情况较为少见,多数是与城镇化的发展有关,城市化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人口的聚集。拆迁/搬家在人口流动中的所占的较大比重说明城市化进程对人口流动产生了重要影响。

2.工作就业是男性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女性人口流动则是婚姻嫁娶

从性别角度来看,男性和女性的人口流动也表现出了一些不同的特点。如表3及图3所示,无论是男性人口还是女性人口,其流动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就业和拆迁/搬家,前者比后者高10个百分点。同时在所有因工作就业或拆迁/搬家的人口中,男性占比也超过了女性,工作就业的性别比达到了146.41。

表3  2020年流动原因的性别比较(单位:%)

流动原因

男性

女性

工作就业

31.89

22.69

寄挂户口

1.59

1.38

学习培训

13.10

12.44

拆迁/搬家

29.51

28.54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

12.71

14.53

养老/康养

1.18

1.54

为子女就学

0.90

1.61

照料孙子女

1.64

3.55

婚姻嫁娶

1.46

7.81

其他

6.02

5.91

总计

100

1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而在婚姻嫁娶这一项流动行为中,女性人口所占比重几乎是男性的5倍,可以看出,婚姻嫁娶中流动行为发生的主体仍然是女性,“倒插门”、“上门女婿”等引起的流动仍是少数现象。在流动原因归类方面,相对来说,男性主要表现为经济型原因的流动,女性主要表现为社会型流动。

image.png 

图3  三次人口普查湖北省迁移原因性别比比较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3.老年人口流动更多的出于拆迁/搬家目的,同时选择更加多样化

不同于年轻人出于教育或工作的压力流动,老年人口所发生的流动是比较理性和自由的选择。从表4可见,近20年,拆迁搬家逐渐变为老年人口流动的第一重要因素,在所有原因中占比达到41.24%,这进一步佐证了城市化进程对老年人口流动产生的重要影响。

表4  2020年分年龄段流动原因构成(单位:%)

流动原因

0~14岁

15~64岁

65岁及以上

拆迁/搬家

22.99

28.87

41.24

养老/康养

0

0.44

12.60

随同离开/投亲靠友

52.17

6.80

12.37

照料孙子女

0

2.22

10.58

工作就业

0.01

34.14

9.46

寄挂户口

1.49

1.35

2.85

婚姻嫁娶

0.00

5.66

1.88

为子女就学

0

1.57

0.47

学习培训

13.25

13.99

0.10

其他

10.09

4.97

8.45

合计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老年流动人口受家庭因素驱动更大些,许多人退休以后还想为子女照料孙辈而不是独自享受生活,他们迁往子女更多的是为了代际扶持,所以出于随迁和照顾孙辈原因进行流动的比例较大。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阶段,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父母跟随子女流动。另外,老年人思想在不断进步,一部分人为了健康安全,会选择环境质量更好、条件适宜、养老设施比较优越的地区进行“异地养老”,但这些地方不一定是子女生活或工作的地方。

(四)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持续升级

可以从表5看到,湖北省流动人口中文盲或半文盲的比例持续下降,从2000年的3.59%下降到2020年的1.61%;随着流动人口受教育结构的升级,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在不断提升,2020年,该比例达到25.88%,接近总流动人口的四分之一。因此,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禀赋在不断提升。

表5  湖北省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单位:%)



2000年

2010年

2020年

 

 

受教育程度

文盲或半文盲

3.59

2.27

1.61

小学

18.32

12.84

15.99

初中

30.89

35.93

33.74

高中(含中专)

28.97

27.43

22.79

大学(含本、专科)

17.72

20.86

24.34

研究生

0.51

0.66

1.54

合计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五)周边省份是跨省流动的主要来源地,省会城市和城市群将承载更多的省内流动人口,地区上的分布经历了先集中后扩散的转变

1.周边省份人口持续向湖北输送,由四川省流入人口比例大幅跌落

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示,湖北省跨省流动人口的来源地主要是河南省、重庆市、湖南省、四川省、安徽省、江西省等,这六个省份流入的人口占了省外总流动人口的一半以上。作为人口大省,河南省始终位于前列,输送人口比重逐年增长,远超排名第二的省份。其他省份如湖南省、浙江省、福建省都出现不同程度地下降,四川省下降得最多,尤其是在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间(见表4)。同时,人口来源地在不断分散,排名前十的城市总占比越来越低,湖北省吸纳的省外人口来源更加多元化。

表6 跨省流动人口流出地区域分布(单位:%)

2000年

2010年

2020年

来源地

比例

来源地

比例

来源地

比例

四川省

20.27

河南省

18.71

河南省

21.25

河南省

18.15

重庆市

11.02

重庆市

8.01

湖南省

9.98

湖南省

9.69

湖南省

7.62

重庆市

8.96

四川省

7.30

四川省

6.54

浙江省

7.35

安徽省

5.93

安徽省

5.94

江西省

5.55

江西省

5.71

江西省

4.98

安徽省

5.25

浙江省

5.60

贵州省

4.37

福建省

4.11

广东省

3.99

广东省

4.24

江苏省

3.70

江苏省

3.73

浙江省

3.83

广东省

2.94

福建省

3.68

江苏省

3.64

小计

86.26

小计

75.36

小计

70.42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2.武汉始终是跨省流动人口的主要选择,流向分散化趋势明显

图2显示,2000年,跨省流动人口的主要去向是武汉市,呈现“一家独大”的局面;随着“一主两翼”战略的不断推进,襄阳、宜昌及其周边城市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各市之间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人口流入呈现分散化趋势。

image.png 

图4  跨省流动人口流入地区域分布(单位:人)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3.省会城市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始终占据主流,“宜荆荆恩”、“襄十随神”城市群后来居上

图3显示,从2000年到2020年,省内流动人口主要选择的城市仍然是武汉,约占总流动人口的40%。2000年,“一主”(武汉)和“两副”(宜昌、襄阳)城市的优势格外突出,吸纳了68%的省内流动人口;随着“宜荆荆恩”和“襄十随神”城市群的快速发展,分散掉了一部分人口,20年间该比例已经下降到40%;再加上以武汉为中心的城市圈迅速发展,省内各地级市之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流动人口压力不再是由武汉一家承受,这与跨省流动人口的分布趋势大致相同。

image.png 

图5  省内流动人口流入地区域分布(地级市)(单位:人)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4.地级市市政府所在地吸纳流动人口较多,恩施市流入人口大规模增加,继续保持分散化趋势

从区县来看,人口流入地变化较大。从图4可以很明显地看出,2000年流动人口主要集中于以宜昌、荆门、荆州为主的中部地区和以武汉为主的东部,其余有零散分布。到2010年,东部与中部地区呈现成片发展态势,西部地区仅有恩施市、利川市和靠北的十堰市周边人口聚集较多。2020年,恩施市已经迈入第一梯队,其流动人口吸纳已经跟武汉的洪山区、东西湖区、江夏区及仙桃市、黄石市相持平;流入人口排名前十的城市均在武汉,占全省的29.64%,比2000年下降了近13个百分点,各区县之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说明流动人口在向更多的城市分散,不再是过度集中于几个城市。

image.png 

图6  省内流动人口流入地区域分布(区县级)(单位:人)

数据来源:根据第五、六、七次湖北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绘制。

 

三、结论和对策建议

(一)人口流动转变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城市落户政策与流动人口落户意愿存在结构性错配,存在“愿落不能落,能落不愿落”的两难困境

流动人口落户意愿与城市吸引力高度相关,一方面,城市规模大、行政级别高、公共服务好、就业机会多的城市,人口落户意愿也就越高,但这些城市落户的难度往往也越大,户籍壁垒的存在成为新市民实现真正市民化的拦路虎。相较于本地市民而言,基数庞大的流动人口在经济等多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尤其是房价和租金高昂,住房问题成为落户大城市的焦点问题。

另一方面,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流动人口可能因为有更多的选择,其落户的意愿反而更低,以武汉为例,作为拥有百万大学生的青年之城,其人才外流严重、利用率低,毕业生更愿意选择北上广深这些城市,为此,武汉从2017年开始“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通过放宽落户条件、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加大融资支持等各项措施,才使该局面有所改善。

2.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上未得到有效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缺失

长期定居城镇不仅是流动人口意愿的主流,也是城市政府力图推动的重要目标。然而,与定居需求相对应的是,会在流入地面临制度和家庭上的双重障碍,这是因为流动带来经济状况改善的同时也会催生诸多的家庭问题,如留守(流动)儿童的抚养以及受教育问题、留守老人的赡养以及精神慰藉等。

尤其是在流动人口集聚的大城市,流动儿童很难得到公平的受教育机会,目前仍有一定比例的适龄流动儿童没有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低龄流动儿童入学晚的问题较普遍。大龄流动儿童接受高中教育的比例偏低而且存在教育延迟现象。特别是跨省流动的高中在校流动儿童还面临着异地高考问题。湖北省城乡间社会发展差距较大,农村留守儿童存在较为突出的教育进度滞后和超龄就学现象。同时,留守使得子女不能与父母保持日常的、近距离的沟通交流,即使有也多是叮嘱和教导而非倾听,亲情慰藉的缺失,可能严重影响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

我国老年人口的迁入地与青壮年人口的迁入地基本一致,把经济发达地区作为主要选择。大都市生活成本高、交通拥堵、医疗设施有限,应对工作阶段的人口及其子女,已经相当紧张,并不是适合老年人养老的地方,而外来老年人的迁入,进一步加剧了公共物品供给的短缺,给劳动力老化城市带来极大的财政压力与社会负担。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流动老年人口增多会提高对迁入地医疗、保健、社会工作、社会福利以及公共服务事业的消费需求,创造很多新的岗位,为老龄产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3. 流动劳动力的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失业问题不可忽视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户籍流动劳动力己成为城市就业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湖北省流动人口的劳动供给呈现总量增速放缓、年龄结构老化的趋势;同时,流动人口向武汉等大城市持续集中,导致其他城市劳动力供给普遍短缺。由于大城市的收入水平高、公共资源丰富,较少的城市集中了较多的流动人口,劳动力供给充足。但中小城市和鄂西欠发达地区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用工荒”现象,尤其是低附加值行业。由于流动人口增量难以提高,其空间分布仍将高度集中,这种现象短期内不会改变。

另外,在经济新常态下,就业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经济增速换挡,新增就业岗位减少;经济结构调整,结构性失业增加;经济增长动力切换,劳动力市场竞争加剧。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和就业结构特征决定了他们在上述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遭受冲击。这使得流动人口的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问题逐步显现。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流动人口失业率不断上升,龙其25岁以下流动人口的失业风险更高。

(二)对策建议

1.引导地区间人口合理迁移

由于人口净迁入地区的经济与迁入人口之间的相关关系密切,人口的迁出对迁出地经济也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而且,国内也有许多研究文献证明了人口的迁移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统计湖北省各个地区劳动力需求数量,以及劳动力技能的需求类型,有助于引导具有不同文化素质、不同技能的人才流向有需求的地区,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实现劳动力的供需平衡。引导鄂西地区过剩的人口向中东部地区迁移,充分释放西部地区的劳动力资源。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引导人口有序流动

中国的人口迁移流动始终存在候鸟式现象,某种意义上带有漂浮的性质,迁入地对流入人口的隐性排斥导致外地劳动力在社会生活和行动层面上的融入困难,难以产生本地身份认同。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解决落户政策与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相脱节的矛盾,使户籍制度改革成为引导人口有序流动迁移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自愿、分类、系统、有序的原则,引导和促进流动人口进城落户。要全面实施和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持有人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和便利;建立城市非基本公共服务与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挂钩的“逐步享有”机制,并最终形成与户籍人口平等的权益体系。

只有将迁入地变成外来人口的新家实现家庭团聚,才能将这些流动人口稳定下来,这样不仅有利于公共资源配置、释放消费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也有利于在新冠疫情尚未完全消退的大背景下,从根本上降低因频繁流动带来的社会风险与隐患。

3.高度关注老年流动人口,做好流动者异地养老的公共服务

在人口流动家庭化和落户政策宽松化的背景下,占有一定比例的外出务工老年流动人口的子女大多也在城市务工,孙辈在城市接受教育的比例也较高,家庭与流出地的联系相对松散,随迁老人也具有类似的特征。因此,老年流动人口城市定居需求普遍较高。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应从该群体最关注的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险一体化入手,将流动老年人纳入城市和社区养老体系,与此同时,也应为不愿落户的老年流动人口提供持续的养老保障;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该群体及其家庭在城镇定居意愿较高的特点,积极引导老年流动人口家庭举家落户城镇,使其成为促进人口城市化与市民化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4.着重加强城镇体系建设,构建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我国己经进人区域经济和城市功能的深度整合阶段,应该着重加强城镇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区城所处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发展策略。湖北省东部地区城镇化起步早,已经进入中后期发展阶段。一是要深化城市间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一体化发展,加强超大城市的竞争力,更深层次参与区域分工与竞争,对周边中小城市形成辐射能力,提升整个城市群的发展层次。二是科学定位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超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三是优化提升城镇环保水平,组织和协调好城镇体系内部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城镇化发展机制。

中部及西部地区城镇化还处于初中期阶段,未来将是湖北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一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二要加强区域产业布局的战略规划引导产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培育新型优势产业发展。三要对中西部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给予支持,根据城市生态的承载能力规划城镇发展,避免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带来的环境污染压力。区域规划给城镇体系发育带来了新的契机,应该依托“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等大区域规划,促进城市群之间、城市群内部、大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之间的分工协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联通,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形成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